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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质监函〔2010〕2号
各质监站: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苏建质(2006)44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晋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级范围
凡符合监督级别条件规定的,均可申报晋级。
二、晋级条件
监督人员所晋升监督级别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晋级程序
1、监督人员必须严格对照监督级别基本条件,填写《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晋级申报表》,并附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质监站对监督人员晋级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对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等原件,并签署审核意见。
3、所在质监站将签署意见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晋级申报表》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并报送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4、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各质监站统一报送省质监总站。
四、申报时间
从2010年2月1日开始,2月28日截止,愈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各质监站要高度重视监督人员监督级别晋级工作,严格按照监督级别基本条件申报,对每个监督人员的申报材料要逐项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
2、要按规定要求填写监督级别晋级申报表、汇总表,各种表格必须打印,粘贴复印件资料必须整齐,粘贴相片必须整齐统一。
3、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不得上报。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晋级申报表;
附件2:申报晋级主任监督员汇总一览表;
附件3:申报晋级监督员汇总一览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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