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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度全市工程质量大检查通报
(发稿时间:2009-7-20  阅读次数:1562)
                         锡建工[2009]07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设工程、安置房建设的管理水平,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2009年5月31日至2009年6月5日,我局抽调市、区各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开展了上半年度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以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监理及施工资料、混凝土强度等实体抽测为重点。共检查36个工程项目,其中商品住宅建筑10个,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工程 16个,公共建筑10个,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34家、施工单位35家、监理单位22家,共签发整改单21份、停工单1份。
    从此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普遍加强了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较好。
    2、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各方的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能较好地履行自身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质量行为日趋规范。本次所查项目中,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均具有相应的资质,能按合同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3、大部分施工单位建立了质保体系,编制有针对性的并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有较完善的工序验收制度;现场检查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性检验资料比较齐全,特别是大多数施工单位能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方案和通病防治专项措施。
    本次检查中抽查到的项目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往年有较大提高,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基本能放置于相应部位;大部分工程能按照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的要求,在加气块填充墙中设置构造柱、腰梁、导墙等;施工单位对抗震要求的执行有所改善,如剪力墙暗柱中的拉钩设置基本到位、大多数工程能做到箍筋为2个135°弯钩等。
    本次检查中共采用回弹法检测36个实体构件、对70个构件进行了钢筋保护层检测、检测了43块板厚,其中7个构件的混凝土回弹换算值、11个构件的板厚不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抽检了43组原材料,其中2组钢筋力学性能不达标、8组钢筋直径不合格。从本次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仍有使用小规格调直拉伸拉长的带肋钢筋的现象,经检测直径不符合规范要求,特别在县区范围内此现象较多。请监理单位高度重视,严格禁止使用此类钢筋,应直接到厂家进直条钢筋或在施工现场自行调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各方质量行为方面
    1、部分安置房项目建设前期手续不够齐全,个别前期手续办理严重滞后。还有部分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随意变更施工图内容,如变更建筑节能内容、降低墙体等材料的用材标准、取消部分户内插座,变更内容未进行设计变更,也未经审图中心复审。
    2、部分监理单位质量意识松懈,部分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深度不足、针对性不强,引用已作废的规范,不能对现场监理工作起指导作用。现场监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巡视和平行检验不到位,见证取样工作在部分工地仍未得到很好落实,旁站和归档资料混乱。专业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人数偏低。
    3、部分施工单位的现场质保体系不健全,质量的管理制度不落实,实体质量保证能力低,易存在质量问题和通病;部分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内容空洞,质量控制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不落实到施工实际,缺乏检查和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大部分工程未建立施工单位三级验收制度,或三级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工程施工现场没有必须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没有基本的检测工具。
    (二)现场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方面
    1、个别工程的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差,有蜂窝、麻面、漏浆现象;养护不到位的工程较多,部分工程墙板存在收缩裂缝,个别工程地下室外墙板存在较多竖向裂缝;个别构件尺寸有误,楼板偏薄或现浇楼梯梯段板厚小于设计要求等。
    2、部分工程钢筋绑扎错误,特别是剪力墙暗柱漏设单肢箍,暗柱拉钩数量不足和钢筋不合理代换的情况较为明显。另有部分工程钢筋接头取样未在现场割取,送样单上填写代表数量300个,但与实际代表数量不符。
    3、个别工程未按通病防治措施施工,未设置腰梁和构造柱,加气混凝土砌块墙门洞未设置混凝土加强框,二次结构柱筋依然有使用植筋工艺的,还有部分植筋位置不正确或植筋质量较差。较多工地未用砂浆机拌制砂浆,机旁无配合比牌,砌筑砂浆擅自添加外加剂,建筑用砂含泥量较大,与配合比单要求不符等。
    4、安装工程方面往年较为明显的等电位问题今年得到了改善,但是防雷工程质量通病的存在依然较为明显,部分项目电气和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粗糙,资料填写不规范,部分隐蔽资料缺失。
    5、施工和监理资料整理水平有所提高,同步性较好,但还有部分项目的混凝土试块未按规范要求留足,子分部验收记录不齐全,以及缺少部分签字盖章等问题。本次检查中还发现有4个工程基础或地下室砼标养试块强度评定不合格。
    三、处理意见
    根据本次全市工程质量巡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以下质量控制较好的工程予以表扬:惠山科技服务外包基地公共服务中心、新乐苑拆迁安置房6#、中国乡镇企业博物馆、新区科技交流中心。
    同时决定对以下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提出通报批评:惠山洛社镇新城花园、江南大学蠡湖校区研究生公寓8#、宜兴市潢潼花园25#、江阴普惠苑二期1#、锡山首创置业27#、丰涵家园2#。
    对下列施工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南通三建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建设承包总公司,江阴市高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无锡锡山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对下列监理单位提出通报批评:无锡新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无锡梧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兴市万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苏建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无锡市天骄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对于此次检查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工程项目,由各市(县)、区建设局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工程项目,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建质[2003]113号)和《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违章扣分管理办法(试行)》(锡建工[2003]04号)的有关规定,由各市(县)、区建设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项目经理扣分。
    四、今后工作要求
    1、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组织自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迅速予以整改。各质监机构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将整改结果报市建设局。
    2、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进一步规范自身的建设行为,为工程建设质量提供基本的保证。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建设单位的责任处于首要地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牢固树立法制意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人民财产安全。
    3、监理单位应按监理规范的要求配备监理机构人员,编制好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监理单位行为的不规范将直接影响工程的建设质量,在施工企业自控的基础上,现场监理要切实做到跟踪旁站监理,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进行严格的工序验收。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对现场监理的检查力度,确保现场监理发挥应有的作用。
    4、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规程,把好每个检验批质量检查和验收关。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培养业务素质高、操作能力强的从业人员,同时做到自控落实、监管到位,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5、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的工程质量。要严格按审图机构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建筑节能用材标准;原材料进场后应坚持先检后用制度;施工中要实行样板开道原则,要按规范精心施工;要加大节能监督力度,严把建筑节能验收关。
    6、进一步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要加强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检查和见证取样工作的检查,对查出的实体质量问题,应上升到质量行为的高度进行督查处理,加大监管和执法的力度。
各单位要以本次大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防微杜渐。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落实工作责任,自觉规范行为,防止各类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为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做出新的贡献。
 
附:2009年上半年全市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无锡市建设局
                                        二○○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
2009年上半年全市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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