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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通报
(发稿时间:2009-11-4  阅读次数:1093)

                                               锡建工[2009]1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工作的监管,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质量月”活动,我局于9月7日至9月17日组织开展了无锡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以市质监站为主,并抽调我市检测机构的部分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情况和检测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1、目前全市共有检测机构17家,共有检测面积33630万㎡,固定资产8937万元,仪器设备3853台(套),2007年检测产值8131万元,设备固定资产投入947万元,2008年检测产值10201万元,设备固定资产投入1305万元。全市检测机构均配有一定专业技术人员,并在核定的项目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目前全市共有从业人员513名,其中二级以上注册人员7名,高级职称39名,中级职称95名,初级职称166名,有职称人员占从业人员的60℅。
全市17家检测机构全部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评审,其中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宜兴市土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
      2、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以建设部141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为依据,不断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水平和检测人员素质。未发现有超资质承接检测业务情况,各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运行有效,通过技术校核、内审、管理评审的实施,逐步形成了试验室自我完善的机制。
      3、检测机构普遍加大了对检测场所、检测环境等固定资产以及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投入,为新项目和新参数的开展打下了基础,提升了检测行业整体形象;一些检测机构配置的仪器设备比较先进,种类齐全,使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有了提高,仪器设备所处环境的有效性得到控制。如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江阴市经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无锡市恒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已经使用了新的检测场所,检测环境有了根本性的改变。
      4、各检测机构均使用了检测业务软件,规范了检测业务活动,推进了检测信息化建设。通过检测业务软件检查不同检测项目委托单委托内容基本与对应检测报告一致,原是记录与检测报告一一对应;核查的混凝土试块实验数量与试验时间基本能满足规范要求;建筑砂浆试块等检测基本能执行新规范。
      5、各检测机构越来越重视远程监控工作,加强了日常监管,检测机构远程监控工作落实到位,数据上传及时,视频监控正常,个别检测机构还将监控与单位内部管理工作相结合,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江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通过使用远程监控不仅对本部还对下设4个分部的检测数据上传、检测报告的发放进行有效控制,并且还对各检测分部的人员情况和工作质量监管,提高了单位的效益。
      6、各检测机构的检测档案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建立了检测电子和纸质档案,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并设有专人管理档案,档案基本资料齐全。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各检测机构的检测标准搜集和管理能做到专人负责,基本能做到每个检测场所或项目的标准有效、齐全;与上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建立了获取新标准的有效途径;基本能按照机构制定的程序文件来做好标准的评审、实施和变更工作,如无锡市锡山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江阴市滨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和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7、各检测机构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得到加强,市区范围内检测机构还开展了见证取样证的押证工作,为见证取样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了基础。各检测机构在见证取样送检过程中对发现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都能及时制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当地质监站,使质量问题或苗头得以及时掌握,为工程建设把好了质量关。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检测机构仍存在制度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一些检测机构在样品管理、标准管理工作中还有所欠缺;在仪器设备管理和检测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行为;日常检测工作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检测环境和见证取样工作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不够,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缺乏深刻的理解或缺乏足够的重视。如无锡江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无总体计划和记录;无锡江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宜兴市鑫祥建设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标准未及时更新;江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沥青检测设备标签显示在用,但橡皮管早已老化,根本不能用。
      二、部分检测机构存在检测设备安装或选用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象,部分检测机构的设备更新率不够,部分仪器设备陈旧老化,已不能满足所开展项目精度的要求。如无锡市恒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宜兴市土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管材落锤冲击仪不符合现行标准要求;无锡市前友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的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机安装不符合标准要求;江阴市经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无锡市恒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宜兴市土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机构未进行弯沉车当量圆测定。
      三、相关标准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缺少标准、档案管理人员的任命,标准的搜集、评审、实施和变更,检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没有按照手册等文件规定进行。如无锡市惠山区安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宜兴市宏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无锡市前友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宜兴市鑫祥建设材料研究有限公司等机构无标准评审记录。宜兴市宏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档案室与机房混用,且没有安全防火措施。宜兴市土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部分标准未受控。无锡市前友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江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档案未及时按程序文件规定归档。部分检测机构检测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未按照手册等文件规定进行;委托单、原始记录和部分检测报告信息不全。如:江阴市经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无锡江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四、部分检测机构缺乏完整的检测样品管理制度、标识制度和留置制度,导致部分样品无唯一性标识,留置的样品堆放无序,部分留置样品缺乏可追溯性。少数检测机构未对样品执行标识制度,用检测任务单代替样品标识,待检样品和已检样品管理混乱。部分检测机构见证取样制度执行不力,未及时将不符合见证取样规定的项目上报质监站。个别检测机构在样品不符合见证取样规定的情况下,在样品检测报告上加盖“见证取样章”。宜兴市宏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宜兴市土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江阴市经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样品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
      五、少数检测机构的检测用房和环境有待加强,部分检测试验室功能分隔不合理,未能进行有效的温湿度控制;无锡市恒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水泥检测室、宜兴市土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二块”养护室未进行有效分割,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江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节能检测无养护室,管材管件检测无状态调节室。少数检测机构的试验室堆放较混乱,设备仪器未及时清理;宜兴市土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试验室设备管理较混乱。
此次检查对12家检测机构发出了整改单,要求相关单位积极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检测工作的规范性,提高检测人员业务素质,狠抓检测队伍梯队建设,规范检测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出具检测报告。
      2、各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加强重视和理解,使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检测样品管理制度、标识制度和留置制度,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
      3、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和使用,所开展的检测项目必须有保证检测工作正常开展所需要的全部仪器设备。按照总体计划规范实施仪器设备的检定、维护和保养。对检测场所进行有效隔离,确保有效的检测环境。
      4、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检测标准、档案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标准、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标准的搜集、评审、实施和变更的程序,规范档案资料的内容,加强对电子文档的管理。
      5、各检测机构应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和不合格检测报告上报制度。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使检测报告能够有足够的信息量,确保工程质量的真实性。出现不合格检测报告则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并全部上传到“省检测监管平台”,不得漏报或不报。
 
                          
                                                                                     无锡市建设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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