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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无锡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通报
(发稿时间:2009-12-22  阅读次数:967)
2009年度无锡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通报
                           锡建工[2009]1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地基基础检测市场,提高各相关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的检测水平和能力,确保地基基础质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工[2008]343号)和无锡市建设局《无锡市基桩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锡建工 [2006]15号)的要求,我局于11月13日至11月19日,对在锡承接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15家本地及外地进锡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由市质监站牵头,在我市部分地基基础检测机构内抽取了专家组成检查组,抽查了这些单位的资质情况、管理体系、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技术资料以及检测工作程序等内容。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的总体情况
检查情况表明,大部分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通过计量认证;检测技术人员经过培训且都取得了相应的上岗证,仪器设备也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并按检测需要进行升级换代,基本能满足检测要求;能够使用《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无锡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并运用系统出具检测报告;桩基检测行为和检测报告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但也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在内部管理以及业务开展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检测机构普遍未建立不合格报告台帐,未依据《无锡市基桩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锡建工 [2006]15号)将不合格报告信息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如:静载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桩、桩身完整性试验结果为Ⅲ、Ⅳ类的桩。
2、外地进锡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的驻锡检测部门的质量控制体系未能正常运转。主要体现在:
(1)未按规定向驻锡检测部门发放受控体系文件,质量控制体系对驻锡检测部门的管理未在体系文件中做出明确的说明;
(2)未在体系运行中体现对驻锡检测部门的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管理;未见相关的质量体系的运行记录,如:内部审核计划及记录,管理评审记录等等。
(3)未在体系运行中体现对驻锡检测部门与总部之间质量记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其电子文档等)流转的管理。
3、部分检测机构的个别工程项目检测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检测机构检测档案管理混乱,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主要体现在:
(1)部分工程的检测方案信息量不全,个别工程项目无与之对应的检测方案;
(2)部分原始记录信息量不全,少数检测机构的原始记录有涂改现象,签名不全,个别机构的少量原始记录使用铅笔填写;
(3)检测报告信息量不全:静载及高应变报告中未附单桩入土地质柱状图,无环境状态记录,低应变报告中未附桩位图或附图不规范;静载及低应变报告未附现场的仪器设备架设示意图;部分检测报告未加盖骑缝章或计量认证CMA章;报告中的部分附表无唯一性标识,如:地址剖面图、地质柱状图等。
二、通报表扬及批评的检测机构
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提出通报表扬或批评:
通报表扬机构:无锡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无锡市锡勘地基基础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上述三家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比较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检测档案整理符合要求,检测行为较为规范。
通报批评机构:无锡成佳岩土工程技术咨询公司,江苏鑫恒桩基检测有限公司,苏州市科岩岩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无锡成佳岩土工程技术咨询公司:检测档案管理混乱,部分原始记录涂改和人员代签字现象比较严重,个别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日期不符,质量管理体系未有效的运行。
江苏鑫恒桩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档案管理较为混乱,部分检测档案中无检测方案,部分原始记录涂改和人员代签字现象比较严重,驻锡检测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未有效的运行。
苏州市科岩岩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档案管理较为混乱,部分原始记录涂改现象比较严重,且无检测人员签字、无检测日期记录,驻锡检测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未有效的运行。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同时抓好以下工作:
1、应严格执行《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质量,完善检测档案;
2、应进一步完善质量体系,加强管理,保证机构内部各项质量控制措施有序进行;
3、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合理的有针对性的检测方案,并经由建设各方相关部门确认后上报属地质监部门;
4、应如实将机构及人员相关信息输入《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无锡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及时登记项目信息,提交检测方案,出具检测报告;
5、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不合格报告的台帐,并及时将不合格报告上报至属地质监部门;
6、外地进锡地基基础检测机构应按《关于实行外地进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及时进行年度机构备案和项目备案,并将驻锡检测部门的管理纳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驻锡检测部门宜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成立分支机构并通过计量认证。
 
无锡市建设局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2009年度无锡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09年度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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